修文县龙场镇朱燕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6F11NP0C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新春村五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4]121号
经查明,2022年8月1日,当事人从清镇一处不知名的批发商处购进“厨达达”青花椒5袋,购进价6元/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保质期为12个月,净含量为40g/袋,在修文县龙场镇新春村五组销售,销售价8元/袋,过期后销售1袋,获利2元,剩余2袋,货值金额24元。
2023年9月1日,当事人从清镇一处不知名的批发商处购进“亿鑫嘉”糟辣椒6瓶,购进价9.7元/瓶,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保质期为12个月,净含量1.5kg/瓶,在修文县龙场镇新春村五组销售,销售价12元/瓶,过期后未售出,未获利,剩余3瓶,货值金额36元。
当事人经营上述两种超过保质期食品共获利2元,货值金额共计60元。
四、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4年4月2日,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现场拍摄的图片6张,证明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单价等事实;
证据二、2024年4月2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现场事实;
证据三、2024年4月2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品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事实;
证据四、2024年4月17日,对当事人询问调查笔录证明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品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过期时间、销售价及货值金额等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品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过期时间、销售价及货值金额等事实;
证据六、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其主体资格;
证据七、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1份,证明其经营资格;
证据八、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个人身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当事人的经营者签字盖章确认。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