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兴市轩能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丽萍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2MABRMBWF84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宜兴市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新中路7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处罚〔2024〕00189号
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8日,与浙江裘氏建筑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自2022年12月起在无锡地区从事盘扣管的租赁经营活动。根据合作协议书,浙江裘氏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向当事人提供车牌号码为场内浙F85213、型号规格为CPCD、产品编号为G8BA24948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1辆,供其在住所地的场地上进行盘扣管的搬运作业时使用,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叉车的日常保养、维护、检验由当事人负责办理。 2024年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住所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正在进行作业,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叉车有效期内的合格检验报告。 2024年1月15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出具的叉车定期检验报告打印件1份,检验报告显示上述叉车的检验日期为2022年08月03日,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8月。 至我局检查时止,当事人的上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已超过检验有效期,2023年8月份及之后未经过定期检验。
罚款金额60,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60000.00元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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