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桦甸市明桦街通满香熟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2MA16WY3G18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桦甸市明桦街莲花路神州小区西门北侧第二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市市监处罚〔2024〕118号
2024年7月22日检查发现桦甸市明桦街通满香熟食店购进的食品添加剂未进行进货查验、未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经查,当事人2024年7月22日购进的食品添加剂未进行进货查验、未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当事人构成购进的食品添加剂未进行进货查验、未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当事人购进的食品添加剂未进行进货查验、未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采购食品、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进行进货查验,并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检查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的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的规定,已涉嫌构成购进的食品添加剂未进行进货查验、未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且属于2024年5月6日受到警告行政处罚后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的规定。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306项,“违反《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的规定,属于“拒不改正”违法程度较轻的情形,符合“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500元
50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