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芦洪市镇金三和粮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海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2MA4R05EB1K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市镇应阳大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案处字【2024】102号
2024年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年关守护”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东安县芦洪市镇金三和粮油店经营场所内置放有下列食品在待售:碎米,标签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未显著标注,数量为20袋。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26日依法对上述涉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碎米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认定的事实: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9日从泸县仁和精米加工厂购进120袋无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未显著标注的碎米,于2023年12月1日将其中的100袋作为食品原料销售给东安县南桥湘成胡氏粉业用于米粉生产加工,库存的20袋被本局依法扣押。
当事人经营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碎米,共购进120袋,购进价183元/袋,销售价185元/袋,货值金额为22200元,已销售100袋,获利2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罚款人民币55000元。
550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