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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凌凤琪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69407074X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民康北道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8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9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5-07-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5
2025-06-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6
2025-05-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2-11-22
(2022)津0119民初95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于**
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8
2022-10-12
(2022)津0119民初95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9
2022-02-18
(2021)津0113民初145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白塘口铸造厂
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5
(2025)冀0638民初99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周**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雄县人民法院
2
2025-10-16
(2025)冀0638民初999号
租赁合同纠纷
郭*
周**
裁判文书
雄县人民法院
3
2025-06-16
(2025)冀0638民初999号
租赁合同纠纷
赵*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雄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0
2023-03-28
(2023)津0113民初352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拓甫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01
2022-03-02
(2021)津0113民初145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白塘口铸造厂、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8-21
2016-11-25
(2016)津0113执1889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08-21
2016-11-25
(2016)津0113民初559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纪**、纪**等与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11-25
2016-11-25
(2016)津0113执1889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6-11-25
2016-11-25
(2016)津0113民初559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纪**、纪**等与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7
2016-11-25
2016-11-25
(2016)津0113民初559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纪**、纪**等与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8
2016-11-25
2016-11-25
(2016)津0113执1889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6-11-25
2016-11-25
(2016)津0113执1889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6-11-25
2016-11-25
(2016)津0113民初559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纪**、纪**等与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W1062025007
2025年10月16日,在市相关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红桥区西站南片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施工现场门口有车辆冲洗设备,但未进行使用。
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施工现场未采取设置围挡、苫盖、道路硬化、喷淋、冲洗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或者未使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由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15000.00元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6-01-06
2
W1132025005
2025年8月8日,天津市路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片区供热等基础设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秀青路(光兴道-光照道)道路工程)施工中,裸露地面、土方未采取苫盖措施;施工现场围挡未封闭,造成污染。
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
3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5-09-15
3
津综执处决字(2025)第051号
运输渣土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1200平方米
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00元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5-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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