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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佳福骨科医院(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屈敏注册资本:69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81087541714N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龙池桥街道西畈社区将军路与北环路交汇处(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麻城市监处罚〔2026〕30号
麻城佳福骨科医院是2013年由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地址位于麻城市将军路与北环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屈敏,获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内科、外科(骨科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疼痛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职业病科(健康体检服务),检验科内设血库。 经查明,2015年12月,当事人通过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微信上新注册公众号并认证,其微信号为:mcjfgk,认证主体:麻城佳福骨科医院,主要运用公众号发布一些医疗信息宣传方面的文章和视频等,相关公众搜索并关注“麻城佳福骨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后,就可以查看到该公众号中发布的所有内容。截至2025年12月17日,该公众号总用户数为864。2024年12月13日9时06分,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在上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题目为:“80岁老奶奶成功开展腰椎内固定术!!!”的文章,内容为:“近日,在武汉普仁医院丁凡教授的悉心指导下,我院疼痛科团队成功为一名80岁的腰椎管狭窄症患者实施了全麻下腰椎内固定并椎间融合器植入术,这一手术的成功标志着我院在腰椎管狭窄症的手术治疗领域迈上了新的台阶。病案分享 来自夫子河镇的患者徐奶奶,在一个月前无明显诱因下开始出现腰痛症状,伴腰臀部及右下肢放射痛,右足麻木感伴随,并伴有间歇性跛行。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寝食难安。于是,她紧急来到我院疼痛科就诊。入院后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1腰椎管狭窄症;2.L3/4,L4/5腰椎间盘突出症;3.腰椎侧弯及支气管炎。团队为她制定了止痛及对症支持的治疗方案。……在充分的术前准备后,徐奶奶在全麻状态下接受了L3/4、L4/5椎间融合及经皮钉棒内固定术。……与术前相比,徐奶奶的疼痛症状明显减轻,她能够在床上进行一些简单的康复训练。术后第三天,她便能正常下床活动。徐奶奶及家属对手术效果表示非常满意!(文中附徐奶奶术后走路视频),科室介绍:麻城佳福骨科医院疼痛科是麻城市内最大最专业的的治疗颈腰椎疾病的专科。共计46张床位,开设两个病区。治疗范围包括:脊柱相关疾病(如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 腰椎关节紊乱、椎间盘源性 腰 痛 、 腰 椎 滑 脱 症等)。神经痛,关节痛(如膝关节骨性关节炎、髌骨软化症、肩周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头疼,软组织疼痛性疾病,以及其他非疼痛性疾病。其中以治疗颈肩腰腿疼及脊柱相关疾病为主。以中医保守治疗结合现代微创技术,做成麻城市第一家椎间盘超市。拥有各种治疗技术40余种。保守治疗技术,如脊柱旋转复位,银质针,小针刀,骨膜压揉以及脊柱脊柱关节穿刺等。微创治疗技术,如颈椎射频,腰椎射频,胶原酶a融盘,椎体成型术等。同时还能开展腰椎间盘开窗摘髓术,腰椎管狭 窄椎板切除减压术以及腰椎滑脱内固定手术等。……”的医疗广告。该公众号文章末页显示,截止2025年12月17日,共阅读407次,获得点赞5次,转发20次。上述医疗广告中引用病例为该医院真实诊疗病例和患者。2025年9月11日11时17分,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在上述微信公众号上还发布了题目为:“麻城佳福骨科医院再添颈、腰椎非手术治疗新技术!”,内容为:“脊柱无创减压 颈肩痛、背痛、腰腿痛,已成为时下骨伤科常见病、多发病,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人们。不正确的姿势以及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往往会加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患者的症状,导致四肢的疼痛与麻木,影响生活质量,更有患者需要通过手术治疗才能解除病痛。为了更好地帮助广大颈椎病、腰椎病患者解除痛苦,免除手术带来的经济、精神压力及减少手术风险,麻城佳福骨科医院引进了“Spine MT脊柱无创减压治疗仪”。设备介绍 Spine MT(脊柱无创减压治疗系统)是一款可用于多种脊椎疾病的三维非手术减压矫正治疗仪。该设备引用美韩尖端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是一种安全、无痛、无创、高效的非手术物理治疗手段,可以明显减轻或消除患者因椎间盘病变引起的相关疾病,为腰椎和颈椎病患者提供了一个非手术治疗选择的新技术。适应症 1.腰椎间盘突出症2.脊柱退行性疾病3.椎管狭窄症4脊柱侧弯症5.腰椎小关节综合征6.肌筋膜疼痛综合征7.坐骨神经痛8.颈腰椎间盘膨出 治疗方法 1…2…3…禁忌症 1…2…3…4…5…。”的医疗广告,经查看该公众号文章末页显示,截止2025年12月17日,共阅读1042次,获得点赞13次,转发100次。经查询当事人提供的台账及费用清单,显示在上述医疗广告发布后的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止,该医院开展“脊柱无创减压治疗”诊疗活动共为191人提供该项治疗,累计治疗729次,单次收费275元,合计收入200475元,广告活动真实开展,但无证据证明上述191人中,具体有哪些患者是通过查看微信公众号的上述医疗广告后来该医院诊疗的,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发布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和以医院病例的方式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的行为,应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的行为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定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本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具体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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