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喜橙化妆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伍小明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7MAE9UNQR35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建设南路30号三栋801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从市监处罚〔2026〕91号
经查明,当事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依法从事化妆品生产。2026年4月16日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喜橙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场发现1项关键项目问题、3项重点项目问题,0项一般项目问题,检查结论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具体不符合项如下:74: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和沿美博士炉甘石舒缓润肤乳(批号:MSTBA23D01)的批生产记录,企业无法提供,无法确保产品的质量。6:检查当天,质量负责人不在岗,检验人员不在岗,静置间半成品等均无标签标识,质量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9:检查当天,生产负责人不在岗,生产车间、功能间门敞开,温湿度和压差,无法达到要求。灌装间灌装生产线有灌装痕迹,外包间热收缩膜机有使用痕迹(机器发烫),生产负责人无履职。27:抽查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留样室无留样,不符合留样管理制度。 经核,当事人配备有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和生产负责人。当事人能提供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任命书等资料,能提供生产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任命书,但入职未满一个月,未缴纳社保。2026年4月16日检查当天,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和生产负责人均不在岗。 当事人受广州市轩杨日化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和沿美博士炉甘石舒缓润肤乳(批号:MSTBA23D01)三款涉案产品,上述三款产品已取得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备案号分别为粤G妆网备字2025195306、粤G妆网备字2024219779及粤G妆网备字2025432141。当事人在生产上述三款产品时未做批生产记录,未对成品进行检验,未进行留样,无放行审核记录。通过采取委托方提供包材,当事人负责购进料体加工的方式,上述三款涉案产品生产、销售及召回情况具体为:1、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一共生产了472瓶,自行销毁40瓶,售出432瓶,召回5瓶,委托加工费为1.5元/瓶;2、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一共生产了615瓶,自
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5瓶、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7瓶; 2、没收违法所得1621.8元; 3、罚款22000元。
22000.00元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