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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服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永康第二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MA7EFY2F2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五洲路277号金地壹号2幢201室(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10号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湖路69号由金服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永康第二分公司管理的永康市白马郡中苑小区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之规定。该单位管理的永康市白马郡中苑小区共有6幢建筑,每幢建筑共19层,建筑高度均为57米,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五十八项(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之规定,由金服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永康第二分公司管理的永康市白马郡中苑小区建筑高度为57米,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该单位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人员值班(安排初级证件人员值班),且自检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整改,属于较轻违法情形,裁量阶次为常规处罚
给予金服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永康第二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的处罚
3600.00元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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