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凯恒 | 注册资本:3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824762353574J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石堡子开发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31
(2021)甘0824民初1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文县勤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亭市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华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25
2021-08-20
(2021)甘0824民初1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文县勤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亭市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61567.26元
民事案件
2
2019-12-31
2019-12-16
(2019)陕0828财保5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高**与华亭县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环罚字﹝2023﹞59号
2023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华亭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华亭工业园区高空视频监控网上非现场巡查发现,你公司厂区矿热炉布袋除尘器上空有烟气向外逸散。7月14日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7月13日你公司在矿热炉布袋除尘器破损,积尘堵塞管道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集中收集措施,未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导致烟气从除尘器破损处外溢至外部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之规定。根据违法事实,结合《甘肃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辅助决策系统》裁量结果,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贰万元整(20000整)。
20000.00元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华亭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