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后马元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焦文和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21MA0HKJX54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土沃乡后马元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5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沁水县后马元工贸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交晋城06运政罚﹝2026﹞001号
2026-05-1317:36,沁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浩,郑席燕(执法证号分别为04050217009,04050217005)经行政检查,在沁水县土沃乡后马元村村口发现晋E76853(大运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限超载运输。经执法人员引导至沁水县王寨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实际车货总重57.24吨,超载26.24吨,超载率达84.6%。该车拉运的矸石土废料,从沁水县后马元工贸有限公司拉至沁水县土沃村附近垫场地。经调查,当事人沁水县后马元工贸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行为。执法人员提取了询问笔录、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称重检测单复印件等证据材料。
沁水县后马元工贸有限公司涉嫌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沁水县后马元工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每辆次一万元的罚款”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给予沁水县后马元工贸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沁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