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市保尔玻璃工艺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超平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683627004J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西淝河路以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28
2023-02-23
(2022)沪73民初2437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程**与合肥市保尔玻璃工艺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30
2022-08-08
(2021)沪73民初1860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程**与合肥杰尔达玻璃工艺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5
2020-10-22
(2020)皖01民初1828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滁州市南谯区闻庆购物广场、合肥市保尔玻璃工艺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9-22
2019-01-04
(2018)鲁08民初232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海希诺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梁山亿中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合肥市保尔玻璃工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3-30
2019-07-16
(2019)鲁民终116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合肥市保尔玻璃工艺有限公司、上海希诺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新市监处罚﹝2024﹞42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规定的情形构成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计:肆拾肆圆肆角柒分(¥44.47元); 罚款1倍货值金额计:贰仟柒佰伍拾捌圆玖角贰分(¥2758.92元); 以上罚没款总计:贰仟捌佰零叁圆叁角玖分(¥2803.39元)。
2758.92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