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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鼎华水晶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强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722MA1MR77R05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156-1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0037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20日使用名称为东海县鼎华水晶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拼多多平台注册开办了爱宣萱珠宝官方旗舰店从事珠宝销售。2024年5月8日,我局收到国家硅材料深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分别为NO:WG20242248号检验报告,标称当事人销售的澳洲南洋澳白珍珠吊坠,样品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B/T16552-2017、GB/T16553-2017规定的仿珍珠,定名为仿珍珠,经本中心检测,销售名称与检测结果不符;编号为NO:WG20242249号检验报告,标称当事人销售的澳洲南洋澳白珍珠项链,样品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B/T16552-2017、GB/T16553-2017规定的仿珍珠,定名为仿珍珠,经本中心检测,销售名称与检测结果不符。本局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于当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接收报告后,对检验结论没有异议,不申请复检。样品同批次以假充真的产品,是当事人从水晶城购进,未索证索票,购进后在拼多多平台爱萱萱珠宝官方旗舰店上链接销售澳洲南洋澳白珍珠吊坠和澳洲南洋澳白珍珠项链,根据当事人的陈述,珍珠吊坠按照尺寸不同进价分别是12mm的60元/件、14mm的70元/件、16mm的80元/件,销售价分别是12mm的88元/件、14mm的118元/件、16mm的149元/件,网店后台销售记录显示澳洲南洋澳白珍珠吊坠共查询到212个订单,退款以及取消订单为138单,销售成功订单为74单,实际销售数量一共为75件,分别为12mm的20件、14mm的43件、16mm的12件,按照销售价计算货值金额为8622元,违法获利3452元;珍珠项链按照尺寸不同进价分别是3mm的130元/件、4mm的160元/件、5mm的180元/件、6mm的230元/件,销售价分别是3mm的181元/件、4mm的239元/件、5mm的267.8元/件、6mm的328元/件,网店后台销售记录显示澳洲南洋澳白珍珠项链共查询到181个订单,退款以及取消订单为168单,销售成功订单为13单,实际销售数量一共为13件,分别为3mm的3件、4mm的1件、5mm的8件、6mm的1件,按照销售价计算货值金额为3252.4元,违法获利1032.4元;被扣押的31件澳洲南洋澳白珍珠吊坠和56件澳白珍珠项链,澳洲南洋澳白珍珠吊坠规格为12mm,进价为60元/件,销售价格为88元/件,澳白珍珠项链规格为4mm,进价为160元/件,销售价格为239元/件,按照销价计算其货值金额为16112元。上述以假充真的产品按照销售价计算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7986.4元,违法获利共计为4484.4元。上述以假充真的产品除了被扣押的31件澳洲南洋澳白珍珠吊坠和56件澳白珍珠项链之外,剩余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所列的:“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属销售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罚款金额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484.4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0元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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