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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玉书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922MA4LQBHU9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周家潭村干坡子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22
(2022)湘0181民初84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志盛礼花制造有限公司
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2
2019-11-06
(2019)湘0181民初92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18
2019-10-11
(2019)湘0181民初92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1-02
2018-11-05
(2018)湘0922民初2356号
合同纠纷
2018湘0922民初2356号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与桃江县金福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8-24
2018-07-18
(2018)湘0922民初1218号
产品责任纠纷
邓**与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长沙翔龙飞凤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08-02
2018-07-18
(2018)湘0922民初1218号
产品责任纠纷
(2018)湘0922民初1218号邓**诉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长沙翔龙飞凤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桃市监处罚〔2026〕64号
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罚款1116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
11160.00元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2
(湘益桃)应急罚﹝2026﹞1号
2025年12月29日,我局在桃江县武潭镇新铺子村豪居组一民房内发现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该情况2026年1月9日,对吉利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6年1月10日执法人员到桃江县灰山港镇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在2026年1月10日上午在万载县祥和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进了一批货(1200件),公司员工表示已入库,执法人员用流向管理系统扫码显示,该批烟花爆竹流向均为外地,执法人员在吉利公司仓库随机抽查部分产品,均有显示外地货物的情况。截至2026年1月10日流向系统中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库存量显示为60512件,与实际库存不符,该公司未完全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情况属实。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1.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照片,证明 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与所属行业;证据2.王玉书、王映辉询问笔录,证明吉利公司未按制度落实产品流向管理系统的情况;证据3.王玉书、王映辉身份证照片,证明当事人信息与所述相符;证据4. 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产品流向管理制度和产品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证明吉利公司已指定相关制度;证据5.购货单据1份,证明吉利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到货1200件的事实;证据6.2026年1月10日吉利公司产品扫码溯源视频3份,证明吉利公司仓库部分产品流向与实际不符;证据7.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应急端)截图,证明吉利公司流向管理系统库存与实际不符。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八)项:“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五章第二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一)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批发企业未完全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完全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 处罚基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少于二万元的罚款。调查期间桃江吉利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该行为属首次违反,情节轻微,决定给予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桃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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