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安康永晟建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旭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4MACMBMGU68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前进西路4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阎市监处罚〔2025〕14号
根据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陕0114刑初288号,2023年6月,被告人侯光光通过“蝙蝠”APP联系到“老鼠”(身份不明),“老鼠”承诺候光光提供一个对公账户,给付侯光光15000元报酬。侯光光联系被告人李旭提供其身份信息用于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和开通银行对公账户,并向李旭承诺办理一个对公账户给付报酬3500元。李旭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侯光光后,于2023年6月7日登记注册西安康永晟建筑有限公司,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前进西路40号;2023年6月9日登记注册西安安睿之帆建筑有限公司,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前进西路19号。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李旭,经营范围包含工程管理服务等。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6日,李旭使用上述两家公司的信息办理了银行对公账户,账号分别为:西安康永晟建筑有限公司,账号806171101421000383、西安安睿之帆建筑有限公司,账号806171101421000390。西安康永晟建筑有限公司名下长安银行对公账户接收资金流入1896.4788万元,涉案一起,涉案资金4.867万元;西安安睿之帆建筑有限公司名下长安银行对公账户接收资金流入2754.3386万元,涉案三起,涉案资金54.2547万元,李旭非法获利7000元。李旭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注册虚假公司开立银行对公账户给他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2023年11月7日,李旭被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另查明,西安安睿之帆建筑有限公司、西安康永晟建筑有限公司从未在登记场所实际经营。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1-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5-2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