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昌华源报废车辆拆解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松林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3MA49P0HQX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仙女镇江汉大道仙女工业园区高速道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枝江市监处罚〔2026〕6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7日和2025年12月3日使用的涉案叉车的登记使用单位为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限公司(设备代码:50104201192011010049,登记证编号:车11鄂AZYU75(11)),下次检验日期为2022年1月,当事人于2025年9月6日收购此车,拟用于报废拆解,涉案叉车自当事人收购后未经定期检验。 当事人制定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中明确要求“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和“行驶和作业时佩戴安全带(如果有)”,当事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025年11月27日使用涉案叉车时,无证作业、作业时未系安全带的行为均违反了《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2025年11月27日,当事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后,当事人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作业和未系安全带作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理,仅将涉案叉车钥匙进行了没收,存放于当事人副总经理办公室内,2025年12月3日,当事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叉车司机不在岗临时需要上货,遂从办公室取走钥匙,再次使用涉案叉车。 另查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2026年1月26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规范了人员持证管理和作业管理,并主动申请解除涉案叉车行政强制措施以彻底消除隐患。2026年1月27日,本局依法对涉案叉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枝江市监解强〔2026〕3号)。2026年1月28日,在本局现场监督下,当事人对涉案叉车进行了报废处理,违法行为已得到纠正,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 对于当事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章操作且当事人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元。 综上,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2000元。
12000.00元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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