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萍聚早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尕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323MAC8LKMG6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西市路四季花城A-12号门面房(六街21区9院1-1-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呼市监处罚〔2023〕145号
2023年6月30日,我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接收1份编案号为2023X-J-SP18820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GZJ23650000830234926),报告称:2023年6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呼图壁县萍聚早餐店的复用餐盘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因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于2023年8月18日被我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昌呼市监处罚〔2023〕79号案)。
2023年11月10月12时50分,我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信息系统”接收1份(抽样单编号DBJ2652300846530812ZX)的检验报告,报告称:2023年10月23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呼图壁县萍聚早餐店(任尕平)使用的餐碗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系今年内第二次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属于拒不改正的情形。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