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新众康大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嘉鹏 | 注册资本: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4MA84Q7559W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福馨新城6号楼1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135号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7日、2023年2月22日购进精神类药品阿普唑仑片,共计30瓶,购进价格为15.00元/瓶,销售价格为15.00元/瓶,货值金额为450.00元,没有获利。当事人购进上述药品,未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上述药品经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以及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函认定为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
当事人购进药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以及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参照《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购进药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假药的行为并作处罚如下:1、警告;2、处罚款15万元。
1500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