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英豪优益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小凤 | 注册资本: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D0EFGP49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新溉大道888号2幢附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市监处罚〔2025〕610号
经查,当事人重庆英豪优益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11号3-4号,面积大约400平米,有教室16间,老师办公室4间,在职教职工12人(学科类分别有数学、语文、英语、化学四门课程,学科类语文老师杜某、夏某,学科类数学老师梁某、何某,学科类英语老师唐某、杨某,学科类化学老师叶某、项某,托管老师有温某、熊某,校长叶某,财务袁某)。现场发现有5间教室内各有一名老师和学生在一对一的进行学科类讲解,另有3间大教室内各有一名教师给多名学生正在进行数学、语文、英语课程授课,并且当事人在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期间,对学科类学生进行了数学、语文、英语、化学的培训,学科类培训学生招收了25人次,学科类培训收取费用共238825元。另查明,2025年9月2日,我局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退款通知书》(渝南岸市监责退[2025]16-0902号),当事人于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7日退还了16名学科类学生183644元。当事人在2025年8月28日我局去检查后就停止了学科类学生的培训,改正了违法行为,并退了学科类学生剩余课时的费用183644元。当事人共收取学科类学生培训费用238825元,退还了学科类学生剩余未消课时的费用183644元,还剩余学科类学生已消课未退费55181元,故认定这55181元为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决定:1、责令立即停止办学; 2、没收违法所得55181元;3. 罚款55181元。
55181.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