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林记骨里香熟食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长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83MAELX5XA7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民主委华宇商场北数第二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尚志市监处罚〔2025〕49号
2025年6月4日,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苇河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尚志市林记骨里香熟食店(个体工商户)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正在盛装熟食的工作人员林长银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执法人员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6月9日,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苇河分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店内从业人员林长银仍从事盛装熟食工作但仍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并制作了现场笔录,于6月9日经市局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民主委华宇商场北数第二门市,店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其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1、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500.00元
-
2025-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