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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万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浩泓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ATHB85Q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芦荻街221号之六(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天沙东罚字[2025]134号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5年8月6日蚊媒监测情况的通报》,广州市万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管理物业万科创想公社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风险一级,违反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住户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我队于2025年8月7日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立案号穗天沙东立字〔2025〕第264号。2025年8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2025年8月23日蚊媒监测情况的通报》,创想公社及周边病媒生物密度再次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风险二级。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依法对广州市万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800元整
800.00元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沙东街道办事处
2025-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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