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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路子农资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简敏波注册资本:3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1126MA7CPPA92J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上饶市弋阳县湾里乡周店村余家三岔路口弋乐第2号-A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弋市监处罚〔2026〕129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肥料销售经营活动。2026年3月,当事人从安徽XX化肥有限公司购进"浙农"牌复合肥料(规格型号:40kg/袋,生产日期:2026-03-13)共计100袋(4吨),进货单价为2545元/吨。尔后,当事人以2925元/吨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2026年4月27日,本局委托的检测机构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抽样基数为100袋。2026年5月2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SF/20260430137)显示,该批次复合肥料的“氧化钾”含量不符合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标准及产品标明值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截至2026年5月25日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复合肥料已对外销售45袋,剩余库存55袋。根据当事人销售价格(2925元/吨,折合117元/袋)计算,已售出产品货值金额为5265元;库存产品货值金额为6435元。综上,本案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1700元。违法所得684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已联系生产厂家对剩余库存产品进行处理。生产厂家安徽XX化肥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出具了《复合肥产品召回函》,对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实施主动召回,并提供了相应的销售订单及退货物流单,证明该批次剩余库存55袋(2.2吨)已由厂家召回。由于客户购买的化肥产品已基本使用完毕,已售出的45袋不合格肥料未能实施有效召回。
本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综合本案违法事实及裁量情节,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捌拾肆圆整(¥684.00); 二、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捌拾肆圆整(¥15684.00),上缴国库。
15000.00元
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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