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飞创副食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继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2MA299PLK3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2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市监处罚〔2024〕1231号
2024年8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并扣押了当事人6罐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上述奶粉情况如下:1、名称:奶粉,品牌:Maxigenes,型号:Full Cream,批号:2024年3月3日,保质期:2年,数量:2罐;2、名称:奶粉,品牌:Maxigenes,型号:Full Cream,批号:2024年3月20日,保质期:2年,数量:2罐;3、名称:奶粉,品牌:Maxigenes,型号:Skim,批号:2024年4月2日,保质期:2年,数量:2罐。经核查,上述批次奶粉系当事人从温州市恒铭食品有限公司购入,截止至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可查明违法所得为180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之规定,构成违法。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做如下处罚:一、责令立即改正;二、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80元,总计罚没款10180元;三、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食品。
10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