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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仓农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红树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EQ04Q969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285号2-11(祥瑞城S13幢2-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186号
经查,当事人系2025年7月10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原住所位于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东部新城B1-3地块(锦绣华城S1-G1幢1-17),后于2026年3月27日将住所变更至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285号2-11(祥瑞城S13幢2-1)。 当事人主要在微信视频号、抖音等平台,通过发布短视频、直播等方式推广薇菜种植项目。客户通过上述短视频、直播等了解该项目后,私信当事人工作人员,到种植基地考察,与当事人签订薇菜种植购销合同,并约定薇菜种苗的销售价格、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薇菜种植收获后保底收购价格、收购标准等内容。 ? ? 为便于开展经营活动,自2025年9月起,当事人在重庆市江津区临峰山梅家槽坊租用土地开办有种植基地,并租赁民房作为经营场所,用于接待客户,录制、发布其种苗的宣传视频等。 ? ? 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期间,当事人员工使用微信视频号“核新农业朝明哥”制作并发布“薇菜是一次种植多年采收,亩产可达200斤左右,市价在200左右/公斤”“为什么一亩能收2-3万”“薇菜种植亩产可达2万左右”“为什么薇菜一亩能收2-3万。第一年他能搞个七八千块钱,第二年他能搞个一万多啊,第三年就搞个两三万啊,第四年可能搞个三四万块钱啊”等信息,对“可以签合同收购吗”的评论回复“可以的,留言沟通”。 ? ? 当事人员工使用微信视频号“核新农业葛麻小陈姐”制作并发布“我们种上一亩啊薇菜,堪比我们在家乡种上10亩的大白菜红薯玉米”“如果你们在家乡有空余的土地,咱们一起合作,可以把它利用起来”等信息。 ? ? 同时,当事人在位于江津区临峰山梅家槽坊处办公场所内,制作了名为“薇菜、猫儿蕨种植示范基地”的展板,展板上有“鲜货收益:市场鲜货收购价区间为8-14元/公斤,取均价11元/公斤计算,每亩2000斤鲜货(折合1000公斤)可直接获收益1.1万元。干货收益:干货因耐储存、易运输,市场溢价空间大,收购价达150-200元/公斤。按均价175元/公斤计算,每亩200斤干货(折合100公斤)收益达1.75万元”等内容;名为“薇菜种植前景简析”的展板上有“干货亩产约100公斤,收购价200元/公斤左右,亩产值可达2万元”等内容。 ? ? 再查明,当事人发布涉案短视频相关费用包含剪辑软件使用费、主播工资和提成等,每条短视频制作、发布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已于2026年3月退租江津区德感街道临峰山梅家槽坊处民房,停止在该地开展经营活动。 另外,在调查中,未发现当事人利用虚构交易合同开展经营的相关行为。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0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