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吃得爽快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晓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502MA4WPXK153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品清村新一区友谊路口第一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汕市监处罚〔2025〕111号
2025年5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415020066223)已超过有效期;在厨房操作台上发现有已开封放置的粿条,据当事人提供的粿条外包装,粿条保质期为24小时,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0时,已超过保质期限,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扣押。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予以立案查处。经查,涉案的1包粿条是从汕尾市城区后径批发市场24号门市一家名叫兴宝配送链的店铺购进,粿条购进价是16元/包,货值16元,因已开封的粿条在厨房操作台上发现,故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因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故认定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415020066223)已超过有效期且当事人还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故认定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本案未查获销售凭证,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决定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11000元;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处罚款11000元,罚款共计22000元。责令当事人改正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警告。
33000.00元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