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孟梅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3MA6FNB509B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阳光花园3组团7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监处[2023]108号
1、白云孟梅诊所经营、使用的“醋酸地塞米松片”(标示产品批号:191055,生产日期2019.10.20,有效期至2022.09)、“一次性使用埋线针”(标示生产批号:20210411,使用期限2023/03)、“华佗牌”皮肤针(批次代码:170181,生产日期171103,使用期限2020-10)、“可孚”牌皮肤针(生产日期:20201205,生产批号:20201,有效期至2022-11)、“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标示:批210311,20230310,20210311)均已超过有效期;
2、前述药品用于销售,前述医疗器械并非直接销售给患者自行使用,是诊所在治疗过程中给患者使用,白云孟梅诊所无法提供前述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票据,能提供前述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来源,其中前述“醋酸地塞米松片”是从贵州恒丰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一共购进了2瓶,购进单价为4.8元/瓶,发现超过有效期限的为1瓶,货值金额为4.8元;前述“一次性使用埋线针”、“华佗牌”皮肤针、“可孚”牌皮肤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是从贵州东方康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无法查清购进数量及价格;前述药品、医疗器械均不单独销售,无法计算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前述药品、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后该诊所未销售、使用过,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白云孟梅诊所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 ,证明白云孟梅诊所主体资格;
2、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 ,证明现场检查相关情况;
3、询问笔录3份、白云孟梅诊所情况说明1份,贵州恒丰医药有限公司出库单、贵州东方康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货证明,证明白云孟梅诊所经营使用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使用、本案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等相关情况;
4、其他相关材料,证明本案其他相关问题。
警告#罚款0.9万元#
9000.00元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