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岳晓逸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322574553624L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6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7
(2023)桂13民终33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黄*,郭**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0-26
(2022)桂1322民初631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黄*,郭**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
象州县人民法院
3
2022-04-22
(2022)桂13民终549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涂**,何**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4-22
(2022)桂13民终549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涂**,何**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11-18
(2021)桂1322民初76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覃**,覃*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象州县人民法院
6
2021-11-18
(2021)桂1322民初76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涂**,何**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象州县人民法院
7
2021-11-18
(2021)桂1322民初762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钟*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象州县人民法院
8
2021-11-18
(2021)桂1322民初76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黄*,郭**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象州县人民法院
9
2021-08-18
(2021)桂1322民初76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覃**,覃*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象州县人民法院
10
2021-08-18
(2021)桂1322民初76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左**,韦**
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象州分公司,柳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象州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09
2022-04-25
(2022)桂13民终549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涂**、何**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01
2023-03-31
(2023)桂13民终33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郭**、黄*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12-09
2022-07-25
(2022)桂1322执2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聂*、覃**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5-01
2022-01-10
(2021)桂1322民初76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涂**、何**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83.5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3-22
2021-12-07
(2021)桂1322民初764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覃**、覃*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象市监处罚〔2026〕21号
经查明,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61号御象城1栋:104、105、106号商铺的途虎养车店所在商铺属于当事人所有,当事人给该商铺安装了三相四线电子式有功电能表(DTS109型,上海****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28日将该商铺租赁给陈*等人,并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陈*等人装修该商铺后,登记注册一家名称为“广西****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养车店(门头挂牌为途虎养车店),于2023年10月开始从事汽车清洗、保养、维修等经营活动,期间使用的电表均为当事人所安装的三相四线电子式有功电能表,因该商铺的供电模式为转供电,电费由当事人收取,每度电费为*元。因途虎养车店认为自开业至2025年07月,每天平均用电量180度,电费过高不合理,经与当事人协商,于2025年07月11日更换了由途虎养车店自行购买的电子式三相四线有功电能表(DTS1691型,上海**电能表有限公司),当事人按照该电表计量的用电量收费。2025年11月19日,当事人给该养车店安装了经检定合格的电表。
另查明,型号/规格为DTS1691型的电子式三相四线有功电能表(途虎养车店自行购买)和型号/规格为DTS109型的三相四线电子式有功电能表(当事人安装)经多次检定,各检定点误差值均不稳定,检定结论均为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2023年08月28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当事人按照上述2块检定不合格的电表计量的用电量收取电费,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2块电表的购货票据、产品合格证和安装前首次检定等材料。但因无法查证发生误差的具体时间和具体误差值,故具体损失无法计算,无法计算违法所得。2026年03月17日,执法人员组织投诉者与当事人(被投诉者)双方进行调解,以经检定合格电表的用电量作为参考,双方达成了当事人退赔给投诉者*****元多收电费的调解协议,并已完成退赔。
罚款300元
300.00元
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