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安兴副食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02MA4CFUU42J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沙市区岑河镇安兴路1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市市监处罚〔2026〕104号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云鹤牌商标持有人,注册证号:第79283381号,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30)第30类,注册日期:2024年12月28日,有效期:2034年12月27日。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中旬,在未核实供货商的情况下,从一个上门送货的业务员手中,以现金支付方式采购上述涉案的云鹤牌精制碘盐。当事人共采购500g装云鹤牌精制碘盐100袋,采购价为1.3元/袋,销售单价为1.5元/袋,上述产品至我局执法人员到场检查时共销售44袋,剩余56袋已被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经营上述食盐的违法经营额为150元。
经权利人鉴定上述云鹤牌精制碘盐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不能提供供商货信息及进货票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两种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假冒的56袋云鹤牌精制碘盐;
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