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俞彩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5MAC95LYR9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国际商务大厦1幢A1216室-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6〕20453
-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叁拾伍元整。
5535.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13
2
甬路政罚〔2026〕141487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元整。
411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7-03
3
甬运政罚〔2026〕1490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6-04
4
甬路政罚﹝2026﹞1516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6日11时30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
47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5
甬路政罚﹝2026﹞1510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6日10时20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捌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捌拾元整。
448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6
甬路政罚〔2026〕1521
2025年12月13日12时30分,浙B5K890/津DZ12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行经S202(嘉象线)象山方向K244+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3.7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4.79吨,超限率50.59%。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伍拾伍元整。
4555.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21
7
甬运政罚〔2025〕14165
2025年12月24日,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查询:发现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浙B1L717牵引车在一年内(道路运输证一个周期2024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17日)存在有14次超限运输的情况.案号分别是甬路政罚〔2025〕20J995,甬路政罚〔2025〕20J994,甬路政罚〔2025〕20J795,甬路政罚〔2025〕20J713,甬路政罚〔2025〕15J404,甬路政罚〔2025〕20559,甬路政罚〔2025〕20367,甬路政罚〔2025〕11281,甬路政罚〔2025〕11280,甬路政罚〔2025〕11259,甬路政罚〔2025〕1661,甬路政罚〔2025〕16J19,甬路政罚〔2024〕121985,甬路政罚〔2024〕212833。
吊销车辆营运证。
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24
8
甬运政罚〔2025〕14166
2025年12月24日,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茅金姚、张志杰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浙B2S778牵引车在一年内(道路运输证一个周期2025年3月15日-2026年3月15日)存在有多次超限运输的情况,超限运输达3次,案号分别为:甬路政罚〔2025〕20J831、甬路政罚〔2025〕20J778、甬路政罚〔2025〕20742。
吊销车辆营运证。
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24
9
甬路政罚﹝2025﹞2036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24日18时58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2(嘉象线)象山方向K244+500检查时发现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壹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壹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319.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08
10
甬路政罚﹝2025﹞2036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24日18时00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2(嘉象线)象山方向K244+500检查时发现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淑雅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陆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陆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963.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