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区福晟烟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福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3MA05XK698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67号-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处罚〔2025〕145号
经查,2024年4月2日,当事人于天津市上好佳商贸有限公司购入三得利橘皮乌龙茶,于2025年3月15日销售给投诉举报人两瓶三得利橘皮乌龙茶,售价为5元/瓶,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5日,保质期为12个月,当事人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正在销售的三得利橘皮乌龙茶有1瓶,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5日,保质期为12个月,售价为5元/瓶,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资质,未能提供涉事商品进货票据,未能提供涉事商品的产品检验报告及销售记录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为15元,违法所得为10元。
1.警告;
2.没收一瓶三得利橘皮乌龙茶;
3.没收违法所得10元;
4.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1
2
津西市监处罚〔2024〕1024-23号
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
1.没收4瓶 500ml 52%vol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2.罚款13180元。
1318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