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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刚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7L411084754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三区10号楼100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3
(2023)京0107行初164号
其他
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
2022-08-19
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侯**,徐*,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3
2022-08-04
(2021)京0106民初161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侯**,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4
2022-07-14
(2022)京0105民初539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董**,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5
2022-03-30
(2021)京0106民初161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徐*,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6
2022-03-16
(2022)京0107民初27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韩**,王**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7
2021-12-24
(2021)京0106民初3079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郭**,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8
2021-12-09
(2021)京0102民初262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韩**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9
2021-10-12
(2021)京0102民初262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凌*
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10
2019-06-24
(2019)京0107民初1409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6-1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1
2022-11-15
(2022)京0107民初11085号
劳动争议
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徐刚腾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11-04
2022-07-27
(2022)京0105民初539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427.2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7-27
2022-04-21
(2022)京0107民初27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与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296.81元
民事案件
4
2022-07-21
2022-01-07
(2021)京0106民初3079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郭**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4-18
2022-01-05
(2021)京0102民初262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凌*与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30000.6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9-18
2019-03-13
(2019)京0111民初61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554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2-11
2018-10-17
(2018)京0111民初167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鲁豫运通仓储中心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丰宛平街道罚字﹝2026﹞000005号
2026年1月8日19时30分,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一辆车牌号为京A*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拉运级配砂土自北京市房山区岗上村北京福泰兴混凝土销售公司附近,运送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屯谭峪路18号院,行至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与河堤路交叉口被检查发现,该单未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这是该当事人一年内第三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行为。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
2026-01-09
2
冀保涿城罚决字〔2025〕第30号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罚款
10000.00元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05
3
京交﹝总﹞﹝2025﹞第0203-073434号
2025年12月17日15时30分,两名执法人员通过京昆高速青龙湖主站出京入3道固定摄像头拍摄的案件线索。经查:2025年08月18日03时11分,受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委派的驾驶员徐光驾驶京AHV815重型自卸货车,在京昆高速青龙湖主站接受超限检查过程中,为逃避超限检测,采取了套用客车ETC的方式逃避超限检测。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肆仟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40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12-18
4
京丰太平桥街道罚字﹝2025﹞000200号
2025年12月1日14时00分,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通过调取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FT00-0613-0024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二期)施工项目的进出场监控发现,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京******的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于2025年10月26日13时59分进入工地运输建筑垃圾,经核实,该车未填报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本行政机关责令其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年内是第二次因该行为受到本市有关执法机关的告诫或处罚。本行政机关责令其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同时,该行为没有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及依据,影响了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秩序。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据照片等证据佐证。2025年12月12日,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已告知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2025-12-12
5
京门永定镇罚字﹝2025﹞0115号
2025年9月23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银盛南路东侧央视地块存在未使用电子运单运输建筑垃圾的情况,遂于立案调查,现案件已经调查终结。 经查,2025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3日期间,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三辆运输车辆(变量系数5),在将渣土运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银盛南路东侧央视地块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信息,其行为影响了建筑垃圾管理秩序,本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同时,当事人曾因同类行为于2025年8月4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行政执法机关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京海东升镇当罚字﹝2025﹞000141号(机))(常量系数0),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电子运单截图、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网站处罚截屏等证据佐证。 2025年11月25日,本行政机关告知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无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
2025年9月23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银盛南路东侧央视地块存在未使用电子运单运输建筑垃圾的情况,遂于立案调查,现案件已经调查终结。 经查,2025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3日期间,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三辆运输车辆(变量系数5),在将渣土运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银盛南路东侧央视地块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信息,其行为影响了建筑垃圾管理秩序,本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同时,当事人曾因同类行为于2025年8月4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行政执法机关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京海东升镇当罚字﹝2025﹞000141号(机))(常量系数0),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电子运单截图、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网站处罚截屏等证据佐证。 2025年11月25日,本行政机关告知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无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
1000.00元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
2025-12-10
6
京丰卢沟桥街道罚字﹝2025﹞000137号
2025年12月1日14时0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项目工地东南门检查时发现,金**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京AKD739的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由北京市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项目工地至北京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运输渣土。车辆未密闭产生遗撒,污染道路长18米。经核实,该车所有人为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本行政机关责令金**立即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将遗撒的渣土清理干净,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罚款50000.00
50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
2025-12-02
7
京交﹝总﹞﹝2025﹞第0804-063740号
2025年11月03日18时27分,驾驶员彭磊驾驶京AXP220号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街道石景山路辅路,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彭磊驾驶京AXP220号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拉载20吨砂石由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送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该车驾驶员彭磊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检查时该车已装载货20吨砂石,由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送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本次运输中车厢尾部约10公分未苫盖,车辆所载物品未发生脱落。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仟贰佰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2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12-02
8
京交﹝总﹞﹝2025﹞第0604-041595号
2025年07月15日23时17分,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刘国扬驾驶京AKA633号车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地区)镇杏石口路74号,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无押运人员,该车无装卸管理人员。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该车已装载10吨土方。由海淀区巨山路工地运送至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本次运输中车厢尾部10厘米未苫盖,土方外露,有一根木棍(长40厘米)外露在车厢外,车辆所载土方未发生脱落。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仟贰佰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2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07-31
9
京交﹝总﹞﹝2025﹞第0106-037019号
2025年06月23日23时32分,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范兵锋驾驶京AYJ983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S50(西五环路),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车该车已装载货物,装载30吨好土。由从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三期工地送至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码头机场高速工地,驾驶员本次运费为700元。本次运输中车厢部分未苫盖,车厢前部未苫盖严实,车辆所载物品未发生脱落。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仟贰佰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2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06-30
10
京交﹝总﹞﹝2025﹞第0804-026025号
2025年5月13日,两名执法人员对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金志军驾驶的京AKD739号重型自卸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辆2025年5月13日无定位数据及运行轨迹且同日11时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潭峪行驶至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开展营运活动。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京AKD739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驾驶员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业类别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另查,北京徐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已因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辆从事经营活动被行政机关查处过。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伍佰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5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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