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李元元电动车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元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403MA4397W926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商丘市睢阳区路河镇西桥头路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商睢市监罚字[2024]第124号
经查:2024年04月23日,商丘市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商丘市睢阳区李元元电动车经营部销售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抽样检验,整车质量 kg 检验结果为61.0,不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2018所规定的≤5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商丘市睢阳区李元元电动车经营部受检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是2024年3月21日,从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军地公寓门面22-23号商丘市梁园区鼎轩两轮电动自行车商行购进的,共购进3辆,购进价每辆2200元,由于电动车生产厂家配装的电瓶较贵,且有时间日期限制,就没用厂家配置的电瓶。将原车电瓶拆除后以每块电瓶420元的价格销售了,又重新配置的电瓶。上述三辆电动自行车的电瓶是2024年3月22日,从商丘市睢阳区长江路与华夏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48号商丘明泰电动车配件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3块,购进价每块300元,每辆电动车配置好新的电瓶后合计购进价格为2080元,已销售2辆,每辆销价2300元,每辆盈利220元,共盈利440元。商丘市睢阳区李元元电动车经营部购进上述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及电瓶时已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并索要了进货单据。上述雅迪牌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共计6900元,销售违法所得共计440元。商丘市睢阳区李元元电动车经营部认可编号为JZV20240425012的检验报告,不提出复检申请。
商丘市睢阳区李元元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雅迪牌
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商丘市睢阳区李元元电动车经营部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雅迪牌电动自行车1辆;2,没收违法所得440元;3,处以罚款8970元。
8970.00元
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