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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露卡化妆品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82MA2MAL66XU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湖畔尚城雍景苑1号楼2单元1601室(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4〕128号
2024年1月2日,被处罚人在其网店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同时未在网店内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未在淘宝网店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 当事人于2024年3月自行将营业执照公示于淘宝网店。鉴于上述情况,当事人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可认为违法情节轻微。 对当事人销售标签不合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叁拾伍元; 二、罚款壹万贰仟元。 对当事人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于案发前已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同时案件调查过程中自行改正,违法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再予以处罚。
12000.00元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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