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融水县香粉乡高利来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佩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5MA5MH2N19M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柳州市融水县香粉乡中坪村中寨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水市监处罚〔2024〕92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14年4月22日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在广西柳州市融水县香粉乡中坪村中寨屯45号从事食品、日用品百货、果品、卷烟等经营活动。2024年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的食品待售区货架上有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娃哈哈?爽歪歪营养酸奶饮品,净含量:200g,单位:瓶;数量:8;销售价格:3元/瓶;生产日期:2023/07/05,保质期:8个月;2.旺仔牛奶,净含量:125mL,单位:盒;数量:15;销售价格:2.5元/盒;生产日期:2023/08/09,保质期:9个月。当事人在接受我局询问时,承认上述事实。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的时,未索取进货票据和供货商的资质材料,未建立进货和销售台帐,无法核实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经核算,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61.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照片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经营者《居民身份证》照片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的合法身份信息。 3.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和当
1.警告; 2.没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4]0602号); 3.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200.00元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