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西青区全家乐食品自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连慧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62W0L2R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泰祥园公建房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稳处罚〔2025〕5号
2025年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收投诉举报线索称投诉举报人于2025年2月21日在当事人店内购买的唐僧素牛排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26日,保质期为180天。在投诉举报人购买时,上述预包装食品已超出保质期。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下达询问通知书,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当事人自述店内于2025年2月20日清理过货架,且能提供清理录像。当事人自述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唐僧素牛排为投诉举报人放入当事人货架中,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且投诉人提供的视频包含完整的购买流程,无剪辑拼接痕迹,证据清晰,故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所述内容不予置信。根据投诉内容,当事人共售出超过保质期的唐僧素牛排2包,售价为0.5元/包,故违法所得为1元。
1、没收违法所得1元; 2、处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2
2
津西青市监处罚〔2025〕13号
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线索对天津市西青区全家乐食品自选店开展现场检查,在其货架上发现有2盒预包装凉皮,其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信息。 经查,2025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线索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泰祥园公建房4进行检查,在货架上发现预包装凉皮2盒,上述预包装食品未在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当事人自述上述预包装食品是销售当天购入,2025年3月31日和2025年4月2日都进货过,从王兰庄农贸市场内商户购入,每次进货5盒,一共10盒。当事人自述无进销货台账,现在共卖出过3盒,除家人食用1盒外,其余的未售出。当事人自述上述预包装食品进货价为4.5元/盒,售价为6元/盒。
1、没收预包装凉皮2盒; 2、没收违法所得18元; 3、处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2
3
津青市监稳处罚〔2023〕70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7袋超过保质期的“家乐”西湖牛肉羹汤料;2、没收违法所得3元;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