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君哥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希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5567572529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钓办处思居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8-31
(2020)渝0117民初566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重庆市君哥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
2020-08-31
(2020)渝0117民初566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喻**
重庆市君哥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3
2020-07-24
(2020)渝0117民初3679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
重庆市君哥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7
2020-07-30
(2020)渝0117民初566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喻**与重庆市君哥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17
2020-07-27
(2020)渝0117民初3679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与重庆市君哥食品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12-01
2017-09-25
(2016)京73行初1999号
重庆市君哥食品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533号
经查, 当事人公司在2025年9月23日生产了20.2kg“君哥 糊辣味翅尖(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9月23日,规格:280克/袋)”。当事人公司提供的“生产日期2025.9.23”的生产原料领用台账上记录了一共领用原材料32kg,因生产线过长,会有些原料浪费,共计生产成品20.2kg,共计生产成品72袋(规格:280克/袋),共计2件(规格为280克/袋*30袋/件),剩余12袋作为产品留样及出厂检验,其中6袋用作出厂检测,4袋作产品性状观察,2袋作为产品留样,当事人已提交出厂检验报告及留样情况说明。当事人公司在2025年9月28日将“君哥 糊辣味翅尖(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9月23日,规格:280克/袋)”销售给委托商重庆市奇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共计2件(规格为280克/袋*30袋/件),单价为154.5元/件,5.15元/袋,共计销售金额为154.5元/件*2件=309元。当事人在得知生产销售的“君哥 糊辣味翅尖(辐照加工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9月23日,规格:280克/袋)”不合格后,2026年2月26日启动了产品召回程序,现已召回了5袋产品,开展了不合格原因自查,本次不合格系产品运抵终端时,外包装被雨水淋湿损坏导致包装密封失效,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加速了微生物繁殖导致的菌落总数不合格,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并如实陈述违法行为。据此,我局认定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的“君哥 糊辣味翅尖(辐照加工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9月23日,规格:280克/袋)”的货值金额共计(销售价计)为:154.5元/件*2件+12袋*5.15元/袋=370.8元。因当事人无法计算其生产成本,并且无法提供其佐证资料,违法所得为实施违法行为的所有收入计算即154.5元/件*2件=309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捌拾叁元贰角伍分(¥283.25);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君哥 糊辣味翅尖(辐照食品)(规格:280克/袋)”产品留样2袋、召回的不合格产品5袋。 。
2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7
2
渝合市监处罚﹝2025﹞735号
经核实,当事人公司在2025年4月22日生产了29.8kg“君哥山椒味脆皮(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4月22日,规格:350克/袋)”。该公司提供的“生产日期2025.4.22”的生产原料领用台账上记录了一共领用原材料43.8kg,因生产线过长,会有些原料浪费,共计生产成品29.8kg,共计生产成品85袋(规格:350克/袋),共计5件(规格为350克/袋*15袋/件),剩余10袋作为产品留样及出厂检验,其中出厂检验7袋,留样3袋。当事人公司在2025年4月25日将“君哥山椒味脆皮(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4月22日,规格:350克/袋)”销售给委托商重庆市奇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共计5件(规格为350克/袋*15袋/件),单价为96元/件,6.4元/袋,共计销售金额为5件*96元/件=480元。当事人在得知生产销售的“君哥山椒味脆皮(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4月22日,规格:350克/袋)”不合格后,2025年10月30日启动了产品召回程序,现已召回了6袋产品,开展了不合格原因自查,积极配合查处并如实陈述违法行为。据此,我局认定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的“君哥山椒味脆皮(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4月22日,规格:350克/袋)”的货值金额共计(销售价计)为:5件*96元/件+10袋*6.4元/袋=544元。违法所得为实施违法行为的所有收入计算即5件*96元/件-6袋*6.4元/袋=441.6元。经核实,当事人公司在2025年6月12日生产了24.5kg“君哥香辣味翅尖(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6月12日,规格:50克/袋)”。当事人公司提供的“生产日期2025.6.12”的生产原料领用台账上记录了一共领用原材料37.7kg,因生产线过长,会有些原料浪费,共计生产成品24.5kg,共计生产成品490袋(规格:50克/袋),共计4件(规格为50克/袋*120袋/件),剩余10袋作为产品留样及出厂检验,其中出厂检验6袋,留样4袋。当事人公司在2025年6月19日将“君哥香辣味翅尖(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6月12日,规格:50克/袋)”销售给委托商重庆市奇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共计4件(规格为50克/袋*120袋/件),单价为115.2元/件,0.96元/袋,共计销售金额为115.2元/件*4件=460.8元。当事人在得知生产销售的“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元陆分(¥1,110.06);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君哥山椒味脆皮(辐照食品)(规格:350克/袋)”产品留样3袋、召回的不合格产品6袋;“君哥香辣味翅尖(辐照食品)(规格:50克/袋)”产品留样4袋、召回的不合格产品9袋;“君哥香辣味翅尖(辐照食品)(规格:300克/袋)”产品留样2袋、召回的不合格产品3袋。。
5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