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麻栗坡县王祖瑞副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兴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4MA6QL8Q2XX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杨万乡龙林村委会新发寨村陈裕明处一楼第一格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麻市监处罚〔2023〕89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9月27日依法设立登记,2022年11月2日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后在麻栗坡县杨万乡龙林村委会新发寨村陈裕明处一楼第一格门面从事经营活动至今。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0日,从文山市购进了由红河苗龙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食品生产者许可证号为:SC12553250229392,生产日期2023年01月02日,保质期:六个月,净含量:400克的“仲红豆腐皮”20袋,购进价为6元/袋,在其店内以8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销售了3袋。当事人在购进这批豆腐皮时,是直接从商家店铺内购置的,没有索要购货商家相关的《营业执照》、进货记录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由于当事人未认真履行预包装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责任,致使其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仲红豆腐皮”17袋,在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下,仍摆放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对外进行销售。至2023年8月10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止,上述待售的预包装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未被售出,其货值金额共计126.00元,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来源登记表》1份1页,证实了案件的来源。 2.《立案审批表》1份1页,证实了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已按程序履行了审批手续。 3.《现场笔录》1份4页,证实了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的经营情况及案件来源情况。 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麻市监强制﹝2023﹞(14-16号)及《财物清单》(14-16号)证实了当事人店内经营的涉案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依法进行的。 5.《证据提取单》6份9页12帧,证实了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涉案物品来源、名称、规格、数量及当事人提供的证照经营资质主体情况。 6.《询问笔录》1份5页证实了当事人购进预包装食品的渠道、数量、购进价格、销售价格、销售情况、违法所得、货值金额、索证索票、销售的具体情况。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仲红豆腐皮”,净含量:400克/袋 ,17袋; 3.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陆仟元整(¥:6000.00)。
6000.00元
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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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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