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周洪文康复专科门诊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洪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21MA1B8XBK6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花园小区(花园售楼中心)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市监处罚﹝2024﹞63号
当事人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医用超声耦合剂、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TM-100型医用超声耦合剂1瓶,生产企业:天津津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格250ml/瓶,产品备案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津械备20190393号,产品批号:20210602,生产日期:2021/06/02,有效期限:二年,贮藏条件:10-40°C且清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4盒,生产企业:中拓河北乳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冀械注准:20162660056,生产日期:190105,失效日期:202312,批号:190102。以上医疗器械为当事人给病人做超声检查时使用,从集贤县红星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购进,TM-100型医用超声耦合剂购进价格2元/瓶,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购进价格8元/盒,不单独收取病人费用,统一收取超声检查费。以上医疗器械均超过了产品标识的有效使用期,认定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共3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检查处照片两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及检查情况真实存在的事实; 2.当事人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事实; 3.当事人询问笔录两份,证实了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事实; 4.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5.当事人身份证照片一份,证明当事人的法人代表人的身份; 6.现场检查发现过期的医疗器械照片,证明了产品已超过有效使用期; 7.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资质和随货同行的票据,证明了产品购进的途径; 8.《财物清单》文书编号:双市监执五财[2024]051601号,证明了执法人员对过期医疗器械的扣押情况。
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医用超声耦合剂1瓶、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4盒;罚款2万元。
20000.00元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3
2
集贤市监处罚[2024]63号
当事人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医用超声耦合剂、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TM-100型医用超声耦合剂1瓶,生产企业:天津津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格250ml/瓶,产品备案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津械备20190393号,产品批号:20210602,生产日期:2021/06/02,有效期限:二年,贮藏条件:10-40°C且清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4盒,生产企业:中拓河北乳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冀械注准:20162660056,生产日期:190105,失效日期:202312,批号:190102。以上医疗器械为当事人给病人做超声检查时使用,从集贤县红星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购进,TM-100型医用超声耦合剂购进价格2元/瓶,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购进价格8元/盒,不单独收取病人费用,统一收取超声检查费。以上医疗器械均超过了产品标识的有效使用期,认定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共3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检查处照片两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及检查情况真实存在的事实;
2.当事人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事实;
3.当事人询问笔录两份,证实了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事实;
4.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5.当事人身份证照片一份,证明当事人的法人代表人的身份;
6.现场检查发现过期的医疗器械照片,证明了产品已超过有效使用期;
7.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资质和随货同行的票据,证明了产品购进的途径;
8.《财物清单》文书编号:双市监执五财[2024]051601号,证明了执法人员对过期医疗器械的扣押情况。
罚款20000.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000.00元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