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晟创丰资源有限公司独山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6MAE7DUFP1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井城街道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6楼6A-27 【一照多址企业】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独市监处罚〔2026〕0133号
现查明,1.当事人于2024年12月6日经核准登记,在独山县创客大厦6楼6A-27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当事人2024年12月份接管麻柳公租房,公司一成立当事人便接手了这个公租房的物业相关业务,包括代收水费电费等。现场检查时发现的在自来水公司安装的水表后加装的标称为“IC卡智能冷水水表”是当事人接手麻柳公租房之前的公司安装的。在接手上述公租房之后,当事人要求该公租房住户在水卡里面充值费用后插卡在此水表里面使用,采取的是预充缴费的方式进行水卡水费充值。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于2016年11月29日和2016年12月16日下发《关于调整县城和制定麻尾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独发改〔2016〕276号)及《关于独山县城供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独发改〔2016〕277号),文件规定安装“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3.35元/吨(污水处理费0.85元/吨,水费2.5元/吨),根据《贵州省发展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领域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75号)文件要求,2024年6月30日后仍然继续违法违规收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截止到2026年3月10日之前当事人代为收取的水费标准为4.4元/吨,收取之后按照3.35元/吨(水费2.5元/m3,污水处理费0.85元/吨)向灏瀚自来水(独山)有限公司缴纳水费,其中2026年3月(指2月10日至3月10日
1.没收违法所得元;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黔南州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