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遵义市红花岗区友谊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闫国谊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27854589346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内环路214号鸿仪商贸大厦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卫健医罚﹝2024﹞21号
当事人设置名为“红花岗友谊医院”的医疗机构,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未立即弃置于符合规定的利器盒内,2024年11月8日将1具使用过后的20ml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放置于一楼治疗室进门右边操作台第二层靠右的柜内。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4-12-02
2
红消行罚决字﹝2024﹞第0112号
2024年4月15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遵义市红花岗区友谊医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内环路214号鸿仪商贸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2785458934,性质:医院,场所面积:2000平方米,类型:个体独资企业,投资人:闫国谊,联系电话:18076298872)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层外窗设置防护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鉴于你单位积极整改,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情形
给予遵义市红花岗区友谊医院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23
3
遵红卫健医罚﹝2023﹞60号
被处罚人设置名为“遵义红花岗友谊医院”的医疗机构,2023年10月13日预防接种科已开瓶在使用中的100ML贵鑫牌75%医用消毒酒精,未标识开瓶日期。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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