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王宏辉烟酒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泮和凤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4MA6E3X701U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榕筑鲜花广场19栋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花烟处﹝2024﹞第039号
2024年8月22日12时44分,贵阳市花溪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日常检查时,发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榕筑鲜花广场19栋10号有涉嫌销售违法卷烟的行为,现场执法人员向被检查人泮和凤出示执法检查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对贵阳王宏辉烟酒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悬挂在进门左侧货柜上,许可证号:520111207471,字号:贵阳王宏辉烟酒经营部,经营者:泮和凤,许可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8年10月31日,商店经营场所面积约30平方米,进门正对面是烟柜和收银台,在烟柜后方的纸箱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黄鹤楼(视窗)5条、红双喜(硬)6条、娇子(X)6条,共计3个品种17条,涉案卷烟喷码损毁,被检查人泮和凤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进货单据。鉴于涉案物品具有可移动、损毁、灭失的属性,且事后难以取证,执法人员请示区局领导批准同意后,依法将上述卷烟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现查明,当事人贵阳王宏辉烟酒经营部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520111207471),投资人(经营者):泮和凤,经营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榕筑鲜花广场19栋10号,涉案卷烟是从其他渠道购买而来,无合法、有效的进货单据。涉案卷烟经调查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贵阳市花溪区烟草专卖局真伪识别,识别意见:与真品卷烟特征相符,贵阳市花溪区烟草专卖局价格认定,这批卷烟价值为叁仟贰佰元(3200.00元)。以上事实,有我局执法人员采集的与本案相关的书证、物证、当事人的陈述、现场笔录等证据为证。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处以进货总额叁仟贰佰元(3200.00元)百分之捌点伍(8.5%)的罚款贰佰柒拾贰元(272.00元)。
272.00元
贵阳市花溪区烟草专卖局
2024-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