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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隆彦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0MA4LTABU4P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井路99号颐和佳园16栋130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扬万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2
2026-04-22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湖南耀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3
2026-02-27
劳务合同纠纷
罗**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邵东市人民法院
4
2026-02-03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湘潭县易俗河瑞泰建筑机械租赁处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湘潭县人民法院
5
2026-01-27
(2025)湘0181民初458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湖南耀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6
2026-01-12
(2025)湘0111民初19702号
劳务合同纠纷
袁**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7
2025-12-02
(2025)湘0181民初95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扬万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8
2025-1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扬万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9
2025-07-31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湖南大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筑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隆*,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10
2025-07-18
(2025)湘0181民初658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6
(2025)湘0582民初7894号
劳务合同纠纷
罗**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邵东市人民法院
2
2026-03-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扬万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司法鉴定书
浏阳市人民法院
3
2026-03-05
(2025)湘0321民初4323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湘潭县易俗河瑞泰建筑机械租赁处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湘潭县人民法院
4
2026-02-2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湖南耀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浏阳市人民法院
5
2026-01-27
(2025)湘0182民初13992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长沙和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金运知;隆彦;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筑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宁乡经开区分公司
裁判文书
宁乡市人民法院
6
2025-12-25
劳务合同纠纷
罗**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邵东市人民法院
7
2025-12-17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湘潭县易俗河瑞泰建筑机械租赁处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湘潭县人民法院
8
2025-12-03
(2025)湘0121民初231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长沙诚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长沙县人民法院
9
2025-11-21
(2025)湘0111民初19702号
劳务合同纠纷
袁**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10
2025-09-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扬万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浏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9
2022-07-07
(2022)湘0182财保170号
财产保全
湖南宁乡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乾隆建设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37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浏城综处罚﹝2023﹞169号
被处罚人系“新屋岭片区城市支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方,其未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手续,于2023年06月02日09时左右开始,在花炮大道辅道禧悦佳苑小区前擅自占用车行道利用围挡围出一片施工区域,围挡内堆放路沿石、石球等进行道路水稳摊铺施工作业,至2023年06月02日15时54分被执法队员发现,经执法人员与被处罚人现场共同测量,占道长18米,宽3米,共计面积54平方米。2023年06月03日10时20分,当事人已按整改要求将占道物品清理干净,恢复了道路畅通。上述事实有现场照片、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2700.00)的行政处罚。
2700.00元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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