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秀山县柴米油盐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平注册资本:1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MA5URLMQ0M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梅江镇邑中居委会民族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秀山市监处罚〔2025〕45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8月开始营业,执法人员在2025年10月31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商品销售情况、营业额收入均无法核实,故本案涉案货值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作如下决定:1.罚款100元。
1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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