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晓涵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厚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22MA2HE5604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后洋陈路102、82-1-2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51号
2025年4月27时14时30分,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将装有食材的泡沫箱堆放在后洋陈路102、82-1-2号店门口人行道上,随即向当事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台三综执责改通字[2025]第4012号),要求其在当日15时30分前将乱堆放的物品清除,15时30分,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整改完毕,乱堆放物品总占地面积约为0.48平方米。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29
2
三海游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73号
2023年7月31日17时15分,当事人将带有食材的冰柜、帐篷等摆在店外,进行室外经营,该店位于海游街道后洋陈路102、82-1-2号,门头招牌为东北烧烤,共两间店面,东南朝向。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海游综执责改通字〔2023〕第2022号),要求三门县晓涵烧烤店在当日18时15分之前进行改正。18时15分,我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改正行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仍将带有食材的冰柜摆放在店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越出门外面积约为1.5平方米。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
2023-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