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治安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0662009581T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332号万众佳园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1
(2026)赣0402民初1623号
民间借贷纠纷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6
(2025)赣0402民初5308号
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3
2022-05-26
(2022)赣0402民初24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韩**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4
2021-11-11
(2021)赣0402民初41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曹**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5
2021-11-11
(2021)赣0402民初41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彭**,吴**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6
2021-11-10
(2021)赣0402民初40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曾**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7
2021-11-10
(2021)赣0402民初40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龚**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8
2021-11-10
(2021)赣0402民初409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孙**,孙**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9
2021-11-09
(2021)赣0402民初40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陈*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10
2021-11-09
(2021)赣0402民初40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屈**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1
2021-11-08
(2021)赣0402民初40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06
2021-11-12
(2021)赣0402民初40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6
2021-11-08
(2021)赣0402民初407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1-06
2021-11-12
(2021)赣0402民初409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23
2021-05-19
(2021)赣0402民初101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22
2021-10-29
(2021)赣0402民初40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8-31
2021-05-06
(2021)赣0402民初101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4-25
2021-04-21
(2021)赣0402民初101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4-25
2021-04-15
(2021)赣0402民初10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虞**、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8-24
2020-07-21
(2020)赣0402民初1762号
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德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处罚〔2026〕375号
接濂溪区局线索移交,当事人涉嫌未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取水费。经调查,该单位2022年1月接了九江万众佳园小区的物业服务,小区建成之初,因开发商未将小区1号楼66户水务移交水务公司,无法实现一户一表,供水设备的保养、维修、增压水泵电费都由物业公司承担,故该公司向上述居民在水费2.59元每吨的基础上,每吨收取0.6元,合计每吨水费3.19元,经统计,当事人向上述1号楼58(8户未住)户多收取水费14333.4元。目前当事人已将多收取水费14333.4元全部退还用户或从用户所欠物业费中抵扣,现已改正停止多收水费。 2026年1月27日,执法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有行政处罚信息。
当事人在水费中加收费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违法所得0.1倍的罚款1433.34元,上缴国库。
1433.34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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