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佳选顺发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义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1MAE5KHQJ3T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红叶大厦12幢4单元D11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5〕129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8日由阿里巴巴平台购买美孚1号润滑油(Mobil 美孚金装 经典表现0W-40级,1L/桶,生产日期:2024.06.04,生产批号:X460012)12瓶,购进价格35元/瓶。上述润滑油经“美孚”注册商标权利人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 CORPORATION)授权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协助辨认,认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上述润滑油销售价格79.9元/瓶,共销售2瓶、损毁2瓶,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经营额为958.8元。
当事人经营的一次性尿袋、帽子、内裤、保暖内衣、摄像头、理发器、潮流惊喜袋盲盒产品,无中文标识标志;当事人经营的电子秤标签未标注厂名厂址;当事人在购进时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事人系首次违法,鉴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社会影响程度,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从轻情形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