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品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金龙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6398610457N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泾惠路6-2号临底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普处﹝2024﹞072024001370号
2024年5月11日,我局收到投诉举报,称在当事人处购得“雪花牛仔粒”,其标签均未标注“即食或非即食”,不符合标准要求,要求依法查处。我局于2024年5月27日批准对当事人立案。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上海仲品食品有限公司在普陀区泾惠路6-2号临底层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批发经营。当事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3101070159981,有效期:2020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当事人所销售的“雪花牛仔粒”,属于速冻生制品,每箱规格280g*50包,该产品标注产品执行标准为:《SB/T10379行业标准速冻调制食品》。上述食品包装标签上应标注而未标注“即食或非即食”,不符合《GB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4.1标识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或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基本要求3.1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以830元/箱的价格从昆山市玉山镇鑫壹毅食品经营部购入上述“雪花牛仔粒”5箱。至案发,当事人以860元/箱的价格销售了2箱。另外3箱已退回供货商,无剩余库存。综上,当事人经营上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雪花牛仔粒”,货值金额4300元,违法所得60元。
没收违法所得0.006000万元,罚款0.100000万元
1000.00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