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旅顺口区超润万佳生活购物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泽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10212MACBCGQY1D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开发区兴发路195-2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5〕159号
旅顺口区超润万佳生活购物中心涉嫌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行为,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没收食盐13瓶。
0.00元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2
旅市监处罚〔2025〕18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4年11月25日,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旅顺口区超润万佳生活购物中心检查,店内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发现食品货架上有韩国进口“白雪红砂糖”4袋。该食品外包装标注品名: “白雪红砂糖”,原料与配料:赤红糖,净含量:1kg,原产国:韩国,保质期:3年,生产日期:2023.05.31,经销商:丹东市智恒达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元宝区九道街28号,电话:0415-6181679等信息。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进口食品的合法来源凭证,执法人员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在限期内仍无法提供该进口食品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发票、拍卖发票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进口食品合法来源凭证。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丹东市智恒达食品有限公司”的信息,拨打标注的联系电话亦无法提供经销商信息;我局发函至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核查,该局反馈:通过系统未查出丹东市智恒达食品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丹东市元宝区九道街28号未找到该公司。当事人承认于2024年1月16日在大连市双兴综合批发市场嘉嘉食品商行购进“白雪红砂糖”16袋,进货价为20元/袋,销售价格26元/袋,会员价25元/袋。截至查获时,通过查看当事人建立的销售记录,其销售给普通消费者8袋,销售给会员消费者4袋,销售金额共计308元。“白雪红砂糖”现剩余4袋,以标注销售价格26元/袋计算,货值金额为104元。上述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412元,违法所得共计308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经营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白雪红砂糖”4袋,合计4kg; 2、没收违法所得308元,罚款人民币123.6元,罚没款金额合计431.6元,上缴国库。
123.60元
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3
旅市监不罚〔2024〕22号
2024年11月21日,执法人员接到局综合协调科传达的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旅顺口区超润万佳生活购物中心经营的“鲜肥羊粉”(淀粉制品)(生产批次:2024-10-10,规格:计量称重,生产者: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福福刘土豆粉加工店)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1月22日,执法人员对旅顺口区超润万佳生活购物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现场内未发现检验报告中提及的“鲜肥羊粉”(淀粉制品)(生产批次:2024-10-10)在售。当事人在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涉嫌构成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鲜肥羊粉”的违法行为。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旅顺口区超润万佳生活购物中心经营的“鲜肥羊粉”(淀粉制品)(生产批次:2024-10-10,规格:计量称重,生产者: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福福刘土豆粉加工店),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100g/kg,单项判定:不合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200,实测值:557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上述2项检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承认经检验不合格的“鲜肥羊粉”是于2024年10月20日从大连文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0袋,品牌名称:“鲜肥羊粉”,规格:计量称重,生产者: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福福刘土豆粉加工店,生产日期为2024-10-10,购进价格1.5元/袋,销售价格是2元/袋。2024年10月22日监督抽检销售8袋, 其余2袋全部销售完毕。10袋“鲜肥羊粉”销售金额共计20元,认定货值金额为20元。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销售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因购进数量少,销售时间长,召回数量为零。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鲜肥羊粉”的违法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大连市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8
4
旅市监处罚〔2024〕54号
旅顺口区超润万佳生活购物中心于2023年7月12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发食品商行采购“盛峰源洋槐蜜制品”、“盛峰源椴树蜜制品”各一箱,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8日,保质期18个月,制造商:河北鼎月食品有限公司,每箱6桶,每桶净含量2千克,进货价格是25元/桶,销售价格35元/桶;2024年1月10日在旅顺口区心依辰酒水商行采购“雪花纯生牌纯生啤酒”10箱,生产日期20240105,保质期180天,制造商: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每箱12瓶,每瓶净含量500ml,进货价格是3.08元/瓶,销售3.8元/瓶。当事人在查验索取供货商资质材料及购货票据后,将上述预包装食品摆放在该商店食品销售区的货架上进行销售。截至查获时止,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超保质期“盛峰源牌椴树蜜制品”3桶、“盛峰源牌洋槐蜜制品”1桶,货值金额140元;超保质期“雪花纯生牌纯生啤酒”共计10瓶,货值金额38元。当事人建立财务账目,查询店内的销售系统记录,发现该店于7月3日销售超保质期“盛峰源牌洋槐蜜制品”1桶,售价35元,销售超保质期食品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5元。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盛峰源牌洋槐蜜制品”未标注生产日期1桶,货值金额35元。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48元,违法所得共计3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经营超保质期食品和经营无生产日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盛峰源牌椴树蜜制品”3桶、“盛峰源牌洋槐蜜制品”1桶,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盛峰源牌洋槐蜜制品”1桶,净含量合计10千克;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雪花纯生牌纯生啤酒”10瓶,净含量合计5000ml;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元,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罚没款金额合计人民币7035元,上缴国库。
7000.00元
大连市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