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板桥镇张金林农副产品购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金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324MA6NF8AKX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国道路10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罗处罚〔2025〕26号
经查明,罗平县板桥镇张金林农副产品购销店销售给武忠(西安市新城区武忠农产品商行)的干姜经检验不合格,该批干姜是张金林用200kg生姜烤制成干姜30kg,全部卖给武忠,成交价格为20元/kg,货值金额600元,获取违法所得600元,罗平县板桥镇张金林农副产品购销店向武忠(西安市新城区武忠农产品商行)提供销售清单及自产自销证明。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1000.00元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