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花之流美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银菊 | 注册资本:15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32MA6QFDTA5N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森林水岸B3-101号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市监处罚〔2023〕4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27日从昆明的朋友处购买了4瓶前述“私人定制”化妆品,购进价格为128.00元/瓶。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化妆品作为普通化妆品的备案材料,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也未能查询到相关普通化妆品的备案信息;外包装除“私人定制”四字外,无其他任何标签标识;购进化妆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未查验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也未建立进货台账,前述4瓶化妆品货值金额合计512.00元。
当事人无任何标签标识的化妆品2瓶(其中1瓶瓶盖上手写“隔离”字样,另外1瓶瓶盖上手写“防晒霜”字样),是当事人(董银菊)为了操作方便,把“花之流清透隔离乳”(净含量:30ml/瓶)挤入到2个白色空瓶中,每个空瓶装满约需挤入6盒花之流清透隔离乳(原包装)的产品;瓶盖上手写“防晒霜”字样的是“花之流清透隔离乳(1号)”,瓶盖上手写“隔离”字样的是“花之流清透隔离乳(二号)”,购进价格都是79.00元/盒。挤入白色空瓶中的花之流清透隔离乳(净含量:30ml/瓶)原包装已被丢弃,无进货凭证,也未建立进货台账、使用台账,前述2瓶化妆品货值金额合计948.00元。
当事人一楼和二楼的“中药膜”字样(手写)是同一款产品,是2021年6月从昆明螺蛳湾购进的,购进价格是60.00元/袋,案发时查获2袋,没有相关的进货凭证及记录,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化妆品作为普通化妆品的备案材料,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到“中药膜”相关名称的普通化妆品均已注销或取消备案。前述2袋面膜粉货值金额合计120.00元。
当事人上述化妆品是在给顾客做完护理以后使用的,没有单独收费,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合计1580.00元,当事人未建立经营账册,违法所得无法查证。
1.没收“私人定制”字样的化妆品4盒、无任何标签标识的化妆品2瓶(其中1瓶瓶盖上手写“隔离”字样,另外1瓶瓶盖上手写“防晒霜”字样)、“中药膜”字样(手写)的面膜粉2桶;
2.罚款12000.00元,上缴国库。
12000.00元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