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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恒康惠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治国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626MA4QMXLU7G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新城区东兴大道新汽车站侧金门第B座2楼商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017号
2024年9月28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对位于平江县新城区东兴大道新汽车站侧金门第B座2楼的湖南恒康惠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农产品抽样送检,经检验,该次抽检的湘阴粉湖藕(莲藕)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检验报告》(No:2024-NCP-YY0723)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2024年1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2024年11月14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该批次湘阴粉湖藕(莲藕)系当事人从平江县本地菜农处采购,一共采购了67Kg,采购价格:5.579元/kg,共375元。销售价格:9.96元/kg,包括抽检的样本及备样数量在内,共销售53.328kg,货值金额531.14元,当事人共计获利233.6元。当事人在采购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资料及索要进货票据,2024年11月4日,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截至2024年11月8日,未召回相关食用农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233.6元; 2、罚款20000元; 罚款共计20233.6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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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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